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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检察:三个“加强”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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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20 12:02:1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岑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组织保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有序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主动与县公安局对接沟通,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就如何有效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行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并得到支持和认可。为确保该项工作长期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县委政法委印发了《岑巩县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落实。

  加强机构建设,提高质效。依托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刑事检察部门和县公安局的法制部门共同牵头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派常驻检察官和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定专人共同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重点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

  下一步,岑巩县人民检察院与岑巩县公安局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平台优势,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相互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积极构建新时代良性互动的“检警”监督协作体系,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为岑巩县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杨军)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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