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一共就5万多的材料款,从2020年最后结算,到现在还有2万元一直没有付清,我不同意跟他调解,我就要判决。”
“原告,被告最近外出打工了,你本人也在外地,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你们都不方便参加诉讼,为了节约你们双方的诉讼成本,最重要的是能让你们双方的纠纷妥善化解,你们能否各让一步?”
“法官,我4月10日之前一定先付5000元,剩余的15000元,6月之前一定付清。”
“既然被告有诚意,那我就再相信被告一次,但是我要先收到5000元才同意调解。”
“好,那我们就再缓一缓,给被告一些时间。”
3月22日晚,承办法官收到了一条这样的信息:“法官,明天我就转5000元给你,由你代转给原告,剩下的我在6月之前一定还。”
3月24日早上,承办法官立即通过微信、电话联系的方式,组织双方再次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制作调解笔录,并将代收的5000元通过微信转给原告。
3月25日下午,调解书成功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
法官寄语:
当事人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如果能够多一些理解和退让,你懂我的难处,我懂你的不容易,你缓我几天,我努力一点,这样才能够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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