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剑河县“两会”召开期间,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剑河县民族高级中学门口公路过往车辆较多,但未规范划置斑马线、减速带、禁止鸣号等交通警示标志、标识,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的出行安全存在隐患,该问题多年未得到解决,师生反应强烈。
整改前
得知此情况后,县检察院反应迅速,依法立案,广泛开展调查,之后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安交警、教育、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圆桌会议,经充分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解决了问题的症结,厘清了职责。县检察院当场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县民族高中门口道路未设置交通标识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县城内各学校周边道路进行专项排查。
加设减速带
加设交通警示标志
经排查整治,共设置减速标识11个、减速带4条、人行横道2条。这看似一起小案,却关系到千万人的出行安全,显现了剑河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同时表明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重视。这一纸检察建议,办好一件“小案”,实则为保障校园周边师生、群众出行安全办了一件大事、好事。(潘仁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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