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24日普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开祥同志普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董华同志普定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徐兵同志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刘子晖同志为普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崔明峰同志为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局长;
董华同志为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主任);
邓彰磊同志为普定县水务局局长。
接受:
周光同志辞去普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豫同志辞去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操雷同志为普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贾道凯同志为普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章琛同志为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