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工作要求。经各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省级督导评估组评估、省级督导评估“回头看”督导组评估审核后,建议推荐我省道真县、望谟县、紫云县、荔波县、金沙县、天柱县、玉屏县、云岩区等8个县(区)作为今年我省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认定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单位,现依据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办反映情况。
公 示 期:2021年9月24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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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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