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城市发展离不开施工建设
但如果施工方安全防护不到位
私自占道施工还不设警示牌
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都没有
施工占道不规范
拿大家的安全做“本钱”
蜀黍绝不能答应!
9月19日,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风情西路(冠顺·山江华府)路段有工程车在占道施工,致使途经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拥堵。
接到反映后,辖区交警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该施工单位(宏基建材)未进行施工报备,擅自占道施工,导致道路拥堵,且施工现场的锥形桶、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充分调查取证后,凯里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恢复了交通秩序,并依法对施工方负责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和批评教育。
守规则,除隐患
虽然占道施工不可避免
但是为了行人与行车的安全
占道施工作业须遵规守法地开展
—— — 占道施工三要素 — ——
● 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
● 施工时,摆放安全设施规范施工
● 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法律课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温馨提醒: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施工建设,但前提是要守法,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对于私自占道施工的行为,道路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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