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国家卫健委:降低生育教育养育负担,释放生育意愿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9-28 09:43:18  来源:央视新闻  

  在 9 月 27 日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介绍,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降低家庭生育教育养育的负担,充分释放年轻人的生育意愿。未来,将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

  一是加强生育保障。如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等。

  二是加强养育保障。如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等。

  三是加强教育保障,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开展有益的尝试,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9 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 0-3 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 10 天共同育儿假,开展了父母育儿假的探索。未来,将鼓励地方探索父母育儿假的试点。

  同时,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 2-3 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故意伪造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致 52 人集中隔离,判刑!
下一篇:这种新冠疫苗对6-17岁人群安全有效!只需接种一剂→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