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柱县人民法院在当地村支两委的协助下,四天火速执结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案情回顾:蒋某某与蒋某系屋前屋后邻里关系。2020年,居住在蒋某屋背的蒋某某一纸诉状将蒋某及其房族告上了法庭,同年6月9日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在2020年6月10日前把堆放在其房屋左侧的障碍物全部清除,将道路留给原告通行……”。因蒋某未主动履行义务,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系相邻关系,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如法院强制执行将有可能加剧双方的矛盾。为此,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并邀请驻村干部、村主任等前往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向其释明法律的严肃性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主动清除通道障碍物,将通道留给申请执行人通行,并主动缴纳了执行费。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相邻关系纠纷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与生活息息相关,关系社会和谐稳定。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疏通的不仅仅是通道,更是当事人的心结,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杨海桃)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