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结合省、州、县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接种的号召,为切实解决偏远群众到医院接种疫苗出行难的问题, 2021年8月4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派出车辆和驾驶员前往双河村接送出行难的群众前往白市镇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
此前,双河村两委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通过走村入户式的语音喊话及播放疫苗接种录音进行宣传,同时根据村民花名册,采用拨打村民电话进行疫苗接种工作再动员,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计上报适宜接种的村民。在动员工作过程中,驻村第一书记蒋大泉同志了解到部分村民有进行接种的意愿,但是由于交通不便,很多村民还未进行疫苗接种。因此蒋大泉同志联系工作单位并说明此情况后,经院领导同意后决定派出单位车辆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支援。
8月4日上午,双河村两委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根据前期制定的工作方案,通知村民先后前往村委会等待接送车辆,由天柱县检察院和驻村工作队的车辆分批次接送村民前往白市镇防疫站进行了疫苗接种。
此次接受车辆接送疫苗接种的群众多是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老人,他们纷纷表示,县检察院和驻村工作队考虑群众实际困难,主动为民办实事为他们解决了当前的困难,为此表示真挚的感谢。经统计,当天该村共计60余人完成了首次的疫苗接种。(杨明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