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赵德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毕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德宏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永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马仲华任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康海任毕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县长级);
曾艳任黔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毕节金海湖新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于吉科任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阳任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晓玲任毕节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云任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兴任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勋任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毕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成武任毕节市能源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毕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毕节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向阳任毕节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禄国旭任毕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波任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开崇任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霞任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司晋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李敏不再担任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丽娟不再担任毕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刘歆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远亮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彭令不再担任毕节市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武绍勇不再担任毕节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军不再担任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徐志安不再担任毕节市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应军不再担任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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