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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如期完成城乡医保征缴任务为全县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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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06 14:05:0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台江县2021年城乡医保集中征缴工作按省政府要求于3月底结束,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有关医疗保障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引导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全部参保的决策部署,该县克服参保个人缴费数额进一步增涨,外出打工人员多,贫困人口基数大、疫情原因流动人员少等困难情况下,多措并举圆满完成参保任务,进一步扩大城乡医保覆盖面,为继续巩固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问题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明确特殊困难群众资助标准。该县明确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继续执行全额资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资助。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140元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每人120元给予资助。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全年动态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县乡村三级征缴动员大会,健全征缴组织体系,明确领导职责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任务,规范征缴流程,坚决杜绝滞留、挪用参保资金发生。该县把城乡医保征缴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对提前完成任务的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完成任务滞后的进行通报并限期督办。

  三是强化宣传动员。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广播电视、发送短信、电子显示屏、召开征缴启动会等形式,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城乡医保征缴和报销政策,特别是利用网格员、驻村干部、帮扶干部走访培养明白人之机对医保政策进行逐户解答,将征缴标准、补助标准、补偿政策等讲清讲透,提高群众城乡医保政策知晓率,使群众真正了解城乡医保,主动参加城乡医保。

  四是开展未参保人员信息核查。根据税务、医保部门提供的参保数据比对出未参保人员信息,县乡两级政府每周一次调度,针对性做好宣传动员,确保贫困人口、边缘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截止3月底,该县城乡医保参保人员达14.87万人,参保个人筹集资金4163.6万元,参保完成率达100.07%,贫困人口、孤儿、特困供养人员、边缘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众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伍祥海)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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