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法院调解一起赡养纠纷,原告张某某在离开法院时满含热泪的说:“太感谢你们了,我今后的生活终于有着落了。”
据悉,张某某今年将近80岁,与老伴共生育三男两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伴已去世多年。近年来,张某某年纪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差,生活上需要子女照顾,可五子女却因为赡养问题吵的不可开交,令张某某十分心痛。张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五个子女轮流承担赡养义务。本院受理后,了解到五个子女并非不愿赡养老人,只是在如何赡养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于是根据法律规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五子女认识到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更意识到因为他们的分歧和争吵给母亲张某某带来了感情上的伤害。通过协商,五被告均表示尊重母亲张某某的意见,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次子潘某照顾老人日常生活起居,同时其他子女还承诺时常回家看望和陪伴母亲。
据了解,台江县法院对于此类赡养纠纷案件,强调修复当事人亲情关系、引导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尽最大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欧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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