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12时左右,在黔东南州三穗县工业园区一路口处,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路中央隔离设施,造成车辆和隔离栏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询问肇事驾驶员杨某得知,事发前,杨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准备开往园区停车场,行经事发路段时,低头去捡掉到座位下方的手机,致使车辆失控,瞬间将路中央的隔离栏 “横扫” 了一片。
杨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规范安全驾驶、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碰撞中央隔离设施肇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过错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杨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黔东南交警温馨提示:当你将注意力分散在驾车以外的事物时,也就此埋下了安全隐患。某个动作只需要一两秒,当车速达到60km/h,两秒钟就能行进几十米,车速越快,越多不可控的事就会在这一瞬间发生。所以驾车必须全神贯注、不可分心,看手机、吃东西、吸烟等行为必须禁止,才能抑制此类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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