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麻江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确认起火点为共和村八组文某芳家的祖坟边,起火原因是堆积柴草人为点火。在获取相关证据之后,确认当天上坟清理杂草的文某芳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依法传唤了文某芳,文某芳对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供述,今年54岁的文某芳当日中午上山清理坟山杂草时,违反野外禁火规定,点燃杂草后,因天气干燥和风向不定,控制不住火情导致大火引燃周边草木,造成大面积火灾的发生。火灾发生后,文某芳不但不喊人帮助灭火,反而逃离现场,隐瞒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麻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贵州山区属于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区域,草木非常茂盛,在冬春之际,由于草木干枯,加上风大,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黔东南州及麻江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通告,在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这起森林火灾的发生,完全属于文某芳明知故犯,对通告置若罔闻、侥幸心理作祟,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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