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兴仁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曾蔚兴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李秀卓兴仁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龙斌兴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金传鸿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龙芝才城南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曹勇为兴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龙芝才为兴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任庆良为兴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
金传鸿为兴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秀卓为兴仁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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