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案释法,8月11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一起酒驾后脱逃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侦查机关、案件当事人、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拟处理意见进行公开听证。
经查明:杨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对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已达到酒驾标准,并告知其在现场等候前往县医院抽血送检,后杨某某擅自离开现场,导致无法及时对其抽血送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作了通报,参加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对逃避侦查拒不配合的,应当严厉进行打击。该院综合法律法规、案件事实、证据和听证人员的意见,决定对杨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莫让牢坐穿,害人又害己。请驾驶员同志不要心存侥幸,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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