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5日,岑巩法院执行局张锐法官收到一条微信,提示岑巩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岑巩县某汽车修配检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款162万已全部到账。
2014年,经岑巩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申请人岑巩县国土资源局(现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将涉案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岑巩县某汽车修配检测有限公司,出让价款901万,扣除竞买时缴纳的300万元转为土地出让金外,岑巩县某汽车修配检测有限公司还应当支付土地出让金601万,因到期未支付,岑巩县国土资源局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履行还款协议,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该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土地出让金,但尚欠162万元迟迟未履行。
岑巩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收案后,多次联系该公司,从扶持民营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出发进行协调,该公司仍以多种理由拒不履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依法查封其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并预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该公司迫于执行压力,终于在8月5日将162万元转入被本院冻结的对公账户中,于是,执行法官就收到了岑巩县国土资源局转发的这条入账短信并立即对该笔款项进行了扣划,至此,该案案款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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