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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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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8 09:39:3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有效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7月27日,岑巩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督促监护令》宣告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县关工委、未保委等多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

  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杨某某犯罪时刚满十六周岁,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平日对杨某某的监管不力、交友等情况不够了解。承办检察官针对杨某某存在的犯罪行为以及监护中存在的问题,制作了首份《督促监护令》,并当面宣告送达,督促其父母积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促进家庭教育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其监护人表示感谢检察机关为孩子提供的帮助,深刻认识到因自己的监护失职给孩子造成的严重伤害,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努力成为合格的父母,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教育矫治工作。

  参会人员均对该院开展督促监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在“两法”实施之际,积极开展此项工作恰逢其时,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同时对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薄、自我约束力差、亲子沟通阻隔等问题进行分析,向监护人提出可行性建议。

  此次是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今后,该院将积极开展监护人的督促监护工作,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同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把“两法”全面落实到位,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携手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田佳)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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