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7月27日,被执行人朱某因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且逃避执行,岑巩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次日,朱某家属筹款代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朱某及时交上了认错书及还款保证书。
邓某申请执行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岑巩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朱某应分期偿还邓某借款本金29000元。朱某偿还了3000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朱某来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并向法院申报财产,朱某拒不配合。
7月27日,岑巩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知情人线索,得知被执行人朱某在岑巩县思州路的某理发店上班,接到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理发店,将朱某拘传至法院。因被执行人朱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且拒不配合执行,该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当晚,执行干警将其送至岑巩县看守所执行拘留。
7月28日,经被执行人朱某的亲属多方筹措,将已届满的案款13095元交至法院,朱某还向法院提交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认错书及还款保证书。考虑朱某认错态度积极,并有继续还款的意愿,该院依法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杨林建、周庆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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