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11日,岑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家彬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田某、黄某实施的盗窃罪行,县法院院长张光琴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该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依法采纳了检察机关精准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持续推动岑巩县法检“两长”同堂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庭审中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田某、黄某实施盗窃罪行,讯问了被告人,当庭举证持证,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同时在庭审过程中行使检察监督权,促进案件审理依法进行,充分保障当事人参与权、辩护权、陈述权等合法权益。庭审中,被告人田某、黄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以及出示的所有证据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检察长带头办案树立示范标杆,引领岑巩检察队伍迈上新的征程,把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龙汉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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