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8月2日上午,沈某来到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立案窗口,小心翼翼的用他那满目疮痍的手从两个手提包中抽出一叠叠泛黄的借条、欠条向法官询问道:“我想咨询下,我的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借条过期了吗?...还有这一张,他是担保人,我可以找他要钱吗?”
法官看着面前这一堆借条产生了疑惑。经过了解,得知沈某从事运输行业,因其好交朋友、讲兄弟义气,多年以来,凡是有朋友缺钱向他借款,他都会慷慨解囊,由于他大部分的积蓄都用于朋友救急,导致自己的生活越来越拮据。
了解情况后,法官向沈某普及了民事案件中关于诉讼时效及保证人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提醒其从事借贷、交易等活动时要注意保留证据,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法官逐一进行了登记,并积极联系借款人,核实借款事实,协商还款事宜。
近日,天马法庭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得知沈某已经收到了6000元的还款,“感谢法庭,这笔钱我问了这么久都没有问到,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追回来了,谢谢法官...”,在电话中,他不断向法官道谢。
法官提醒:借款有风险,借款不能只讲“兄弟义气”,要在考虑自身经济条件的情况下,考虑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更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凭据,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其明确至少一名具有偿还能力的人提供担保。否则稍有不慎,即使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借款,也会有一定难度。(陶政巍 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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