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的重要体现。为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婚育观念,提升婚姻幸福感、获得感,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孟彦镇多措并举,扎好落实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由综治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各村利用宣传栏或展板向群众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将治理预防早婚早育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利用村民组会议,做到政策宣讲全覆盖。同时,由司法所牵头,通过网络短信、微信微博、宣传栏等载体,采取组织集中讲习、设立宣传点、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婚育观念、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
强化监管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同时,村委会做好未成年人父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让其明白未成年人子女早婚早育是违法行为,对不履职的父母,要及时教育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当事人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依法打击处理。各村及时制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行为,派出所依法查处父母包办未成年人早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等违法行为,对早婚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批评教育、训诫,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未成年人怀孕、生育的,要依法查处。镇卫计办将各村对早婚早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压实责任不严、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欧大江)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