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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检察:构建多维度监督格局 合力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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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9 09:47:0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来年,贵州省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足主责主业,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大局,构建多维度检察监督新格局,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是积极做好检察公益诉讼,用督促之诉、协作之诉与行政机关形成双赢多赢共赢局面

  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18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84件,涉及领域包括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两违”建设等。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关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针对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进展停滞不前,人居环境久未改善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针对食品外卖平台部分入网餐饮提供者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情况进行监督,食品监管部门整改有力,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针对城区内主、次干道窨井盖破损缺失,严重影响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法监督监管部门履职,及时对破损缺失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更换,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该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圆桌会议、磋商机制、公开听证、会签协作机制等方式,搭建平台共商共治,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推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同目标。近年来,该院与相关行政机关签订协作机制13个,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形成社会治理协作配合良好局面。

  二是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依法维护法治权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的作用,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该院针对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行政决定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情形,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规范申请强制执行行为,确保行政决定得到执行,以维护行政行为的权威性,促进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该院针对林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15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进行监督,主管部门均采纳监督意见并认真整改,避免行政决定沦为“一纸空文”。

  该院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工作目标,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自2020年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0件。如,剑河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因不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不予许可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该院积极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召集各方协调沟通、交换意见、释法说理,使双方矛盾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该院首次将听证制度适用于行政检察案件,公开听证8件,促进案件公开公正,提升公信力,同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与多家行政机关建立了协作机制,明确了行政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和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内容,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双管齐下。

  三是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共同梳理堵塞行政监管漏洞,推动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立足检察办案,突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责任担当。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检察司法理念,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方面精准发力,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基层建设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18年以来,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2件。如,该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部门在酒店、旅馆行业的管理上存在漏洞,遂制发检察建议,以督促旅馆业规范经营,为未成年人营造平安成长的法治环境。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过程中存在漏洞,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管理,相关行政机关通过采取召开业务培训会、加强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明确专人报送死亡人员信息、主动与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建章立制等方式进行整改,杜绝因死亡人员信息报送不畅导致多发养老金的情形再次发生。(彭杨)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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