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7月,剑河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国有财产专项工作中发现,剑河县部分已故人员养老金被他人继续领取,国有财产处于流失状态。
该院受理线索后,明确公益诉讼办案组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工作。通过调取公安机关户口注销台账和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台账逐一核查,发现2012年以来,各乡镇均存在已故人员养老金被继续领取的情形,金额达18万余元。根据我国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的相关规定,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相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追回了被冒领的养老金,国有财产得到保护。
检察官在办理该案中发现已故人员养老金被冒领的原因之一是死亡人员信息的报送、核准不及时,相关部门之间存在数据信息共享壁垒,在工作中存在监管漏洞。为减少和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该院向负有死亡人员信息收集、核准、报送职责的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之间加强工作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互通,避免因死亡人员信息报送、反馈不及时,导致养老金被冒领的情形再次出现,各部门均采纳检察建议,共同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有序推进。(张兴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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