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贵阳市增长 17.4%,增速在九个市州中居首
11 月 24 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今年 1-10 月,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为 4387.83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4.0%,增速较 1-9 月提升 1.9 个百分点。其中,贵阳市、黔西南州、毕节市和六盘水市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0 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面积与上年同期持平,西部地区同比增长 1.0%。贵州增速高于全国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4.0 个百分点和 3.0 个百分点。
二是住宅销售面积增长最快。从商品房销售类型来看,与 1-9 月相比,住宅销售面积、商业营业用房增速有所提升,办公楼销售面积降幅有所扩大。1-10 月,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销售面积 3891.71 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 5.6%,增速较 1-9 月提升 2.0 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 320.19 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 15.9%,降幅较 1-9 月收窄 1.0 个百分点;办公楼销售面积 32.05 万平方米,下降 62.5%,降幅较 1-9 月扩大 1.6 个百分点。
此外,五个市州销售面积增速有所提升。从全省九个市州情况看:与 1-9 月相比,黔南州、遵义市、贵阳市、毕节市和黔西南州等五个市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有所提升,
黔东南州、安顺市、铜仁市和六盘水市等四个市州增速有所回落。从全省各市州来看,有四个市(州)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五个市(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是贵阳市、黔西南州、毕节市和六盘水市,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13.4、11.7、9.1 和 6.2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