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准采集、甄别有关信息,分级分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全省经济社会秩序有序恢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贵州省健康码推广使用暂行办法》,在全省推广使用贵州健康码。
根据《办法》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在黔人员、入黔出黔人员都要通过手机扫描贵州健康码,录入身份证信息进行贵州健康码的申领。无手机或智能手机人员,可以通过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等代为申领,也可由住所地社区(村居)审核并加盖公章出具健康通行证明,证明有效期14天。
老年人等无手机或无智能手机人员可按照《办法》要求,主动联系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申领健康码或出具健康通行证明,方便进出社区(村居)、商场、超市、金融网点、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和乘坐飞机、火车(高铁)、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陈大炜 邱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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