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嫌疑人卢某,男,出生于1997年。今年2月3日下午,卢某与朋友驾车返回凤冈,在出收费站时,根据工作人员提示,二人同意进行为期14天隔离观察。21时左右,工作人员将二人带至县城茶海之心酒店。
在听说要支付相关费用后,卢某不同意在此隔离,于是拿了行李准备上车离去。工作人员告诉卢某,可以不在此隔离,但应由防疫人员护送离开。卢某不听劝阻,在民警伸手阻拦时,二人发生抓扯双双倒地,卢某将民警右手咬致轻微伤。
凤冈县法院审理认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管控外来人员是防范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被告人卢某不服从疫情防控公安民警的劝阻,暴力阻碍正在依法防控职责的公安民警,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庭审中,被告人卢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判处其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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