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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网上+现场张贴公示(剑河汽车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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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03 18:43:5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剑河县废旧金属、废旧电子产品、塑料颗粒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黔东南州熙平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炳盛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我公司《剑河县废旧金属、塑料颗粒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剑河县废旧金属、废旧电子产品、塑料颗粒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黔东南州熙平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剑河县革东镇麻栗村麻栗坳。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08.387208°,纬度:26.701453°。

  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投产日期:2021年4月

  行业类别: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总投资: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8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

  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为10000m2,建筑面积约8000m2

  生产能力: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能力为1500辆和4000吨废旧电器,本次项目不涉及废旧塑料颗粒造粒和破碎。

  拆解汽车种类:根据《中国汽车分类标准》(GB/T3730.1-2001),本项目拆解汽车的种类主要是轿车、载重货车、客车、摩托车,不包含特种车。

  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项目定员2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1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设食堂供应中餐、办公室。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1、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对空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与土石方开挖、平整土地、建材装卸、车辆行驶等过程中。

  (2)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分为生活污水。

  (3)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过程,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等。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方、建筑垃圾。

  2、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残余油品回收时挥发的废气。

  (2)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报废车辆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3)生产车间的机械加工设备运行时将产生噪声。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可回收一般拆解产物、除尘器金属粉尘、废电子电器部件、废油液、废蓄电池、废制冷剂、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电容器、废含油抹布、废机油滤清器、废活性炭、废防冻液、废液化石油气罐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四、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严禁在大风天气下施工,对装卸车辆进行定期洒水、覆盖,空气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尾气排放,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并覆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等。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阶段废水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二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减少在雨季进行场地的开挖,减少施工废水的产生;施工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土建等施工,不外排。施工期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农户,不外排。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于施工所产生的挖掘残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设立临时堆放点,贮存生活垃圾的贮存设施采用密闭容器,并远离人群。建筑垃圾堆放区应采取压实和遮盖措施,防止扬尘和滑落。设立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卫生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厂区环卫人员定期清运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方应做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精心布局和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控制,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等治理措施。

  2、营运期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切割作业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在切割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含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放。

  报废汽车拆解进行残余油回收过程中挥发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在拆解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放。

  污水处理设备使用密闭设备,减少异味外溢。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报废车辆清洗废水全部集中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系统处置,处理后的废水循环用于报废车辆清洗,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合理的回用和治理,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规范》等相关规定暂存、运输、处理。对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其防渗要求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镇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可回收的材料、零部件等,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于厂内专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的设备选型上首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设施均布置在车间内,作好基础减振。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函件向建设单位索取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黔东南州熙平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286642137;

  联系地址:剑河县革东镇麻栗村麻栗坳;

  编制单位:贵州炳盛坤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685511121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甲秀北路235号北大资源梦想城1.2号地块第2-A03栋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相关单位及周边(主要指剑河县境内)群众的意见,内容包括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等。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https://pan.baidu.com/s/16kFWpth5UvT5ULP4t-qSRg。提取码:3cl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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