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赵卫东同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免去任韩静同志省地名档案资料馆馆长、法定代表人职务,签订五级职员聘用合同。
免去方招生同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职务,签订五级职员聘用合同(执行四级职员待遇)。
刘畅同志主持省民政厅信息中心工作,任法定代表人。
杨智勇同志主持省地名档案资料馆工作,任法定代表人。
杜晓虎同志任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职务,签订五级职员聘用合同;同时,免去杜晓虎同志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职务。
赵卫东同志任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局长。
方海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处长。
许文益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处长。
许家豪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处长。
陈洪刚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处长。
陈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张雄声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余丽红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李峥柏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闵曦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高虹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
李刚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副处长。
黄猛同志任社会事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沈辉同志任养老服务处副处长。
杨焱同志任儿童福利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喻忠照同志任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此外,根据当前工作需要,经此前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厅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岗位也有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王照东同志调整到办公室工作。
叶兰、邓娇同志调整到政策法规处工作。
高开献同志调整到规划财务处工作。
罗明杰、柯仓良、万文妮同志调整到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工作。
谭刚同志调整到社会救助处工作。
肖志磊、宋应龙、韦展望同志调整到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工作。
李兴国、史静、宋迪刚同志调整到养老服务处工作。
张建华、杨光宇、罗兰同志调整到儿童福利处工作。
罗蓉、杨春同志调整到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工作。
杜宏伟同志调整到信访处工作。
徐惠琳、唐婧、夏从敏、刘伯政同志调整到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
汪天林同志调整到离退休工作处工作。
(记者 吴蔚 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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