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
此次认定范围为户籍在贵州省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以上人员满足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据了解,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在10月19日至12月6日之间自行确定“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申请人须通过各级认定机构相关网站或电话联系认定机构详细了解“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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