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主要作了3个方面的调整: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解决了专项作业车没有统一收费规则的问题,以前仅有客车和货车标准;将8座、9座小型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与车辆注册登记分类标准保持一致;载货汽车按照总轴数、车长和总质量进行分类。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主要目的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并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同时,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后,将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据介绍,目前贵州省正在开展收费系统和收费车道升级改造、重新测算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准备工作,待相关政策出台后,将及时告知公众。(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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