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九寨、翁稍、万潮、炉山、碧波、凤山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凯里环城高速公路北段收费期限 30 年,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50 年 11 月 15 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 号)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中电建黔东南州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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