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9﹞890号)文件精神,省发改委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此次共下达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600万(含劳务报酬260万),省级配套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800万元。请各地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十三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进一步聚焦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鼓励深度贫困县实施“一县一业”产业扶贫项目,探索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着力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计划分解下达工作。要以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平台,结合县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合理选择工程项目,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积极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三、各地要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计划、资金、项目管理及劳务报酬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邵梦洋)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