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9-06-13 14:49: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

  新商标原计划于本月底启用

  李保芳对于新商标投入使用进一步表示,新商标已经确定,原计划于6月30日正式启用,但由于包装材料的新旧交替安排出了小状况影响了生产和市场投放进度,现在相关部门已在协调,将采取紧急措施,加快生产,加快市场投放。

  6月12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今年茅台酒投放量为约3万吨,目前已经投放1.2万吨,从年初到6月底必须确保1.4万吨的投放量。也就是说从今天到6月底,茅台将向市场投放2000吨茅台酒。

  而这部分酒将投放到茅台自己的电商平台茅台商城上。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历时十多年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资料显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2001年开始先后9次对“国酒”这个商标注册提出申请,都没有成功。

  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经通过初审。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就收到了95件次异议书。2016年12月,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集团不服,向原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2017年,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018年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再次决定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2018年7月,茅台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同时,还将五粮液、剑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

  2018年8月13日,茅台集团在官网发布称,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此前对商标委和当初对“国酒茅台”提出商标异议的31家白酒企业的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称“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已历时十多年,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决定,茅台集团“充分尊重,也乐于接受”。(记者 张鑫)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贵州岑巩:筑起跨越贫困的“智慧”桥
下一篇:贵州高考“评卷开放日”活动6月14日举行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