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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规范行业协会收费 十种费用将不得继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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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9 11:24:09  来源:多彩贵州网  


  5月28日,记者从贵州省民政厅获悉,贵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已于近日启动,十种违法违规收费将被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此次工作分为自查、重点检查、集中整改三个阶段。通过清理,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坚决遏制行业协会商会面向企业的各种乱收费和违规收费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此项工作,贵州将清理十种行业协会违法违规收费。具体包括: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行要求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强行要求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会费以外的费用;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10.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违规收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收费行为。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求严格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主动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偏高、营利较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另外,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准入登记审查,对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进行审核,严把登记入口关。对业务范围相近的,要充分论证,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管理部门的意见,从会员区分、行业布局,登记层次等方面加强引导,从严审批,防止相近相似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过多。

  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一般吸收在全省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企业会员。收取会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会费档次超过4档的、标准过高的,要求及时调整规范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对于会费结余较多的,应主动减免会员单位会费。

  行业协会商会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规定开展,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直接或变相收取费用。(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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