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贵州省检察院获悉,日前,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龚祥友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组织卖淫罪、绑架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一案,法院进行公开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刑罚。
这是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战果之一。2018年1月,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后,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打出了一套有声有色、实用全面的“组合拳”,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70次 贵州省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全省三级院检察长积极带头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挥“头雁”效应。2018年,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00余件、出庭70次。比如,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龚祥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桐梓县检察院办理的贾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等重大案件,均组成办案组办理,由入额院领导担任办案组主任检察官,亲自参与案件的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
黑恶势力犯罪提前介入率100% 全省检察机关还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打好基础。
毛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该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违法犯罪事实多,仅卷宗就有90多册近2万页。盘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就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仅用22天时间就对2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51件1181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7件1282人,所有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取证方向、证据完善、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000余条。
增捕增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 安顺市西秀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甲等人恶势力犯罪一案中,审查后认为,张某乙积极参加以张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但公安机关未提请批捕张某乙,于是依法对张某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办案,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2018年,增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8人,增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29人,向公安机关、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46件次。
挂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 凤冈县检察院办理的冷某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省检察院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多次派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公诉等环节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给予具体指导,遵义市检察院明确专人全程跟踪该案办理,就案件事实、文书制作、出庭预案进行指导审查,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
贵州省检察机关实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将常规督促下级检察院办案变为上级检察院挂牌督办。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挂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其中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9件、市州检察院挂牌督办41件。
发现“保护伞”线索81条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实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现“保护伞”线索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将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作为现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将“破网打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将“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
全省检察机关自觉主动深挖“保护伞”,依托司法办案深挖“保护伞”线索,注重从所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和正在办理的相关犯罪案件挖掘“保护伞”线索。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阅卷等过程中注意重点审查、核实违法犯罪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做到办案全流程深挖“保护伞”线索。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对已办结案件梳理、在办案件深挖彻查等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39条,其中发现“保护伞”线索81条。(杨彰立 熊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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