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别提出,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在此基础上,幼儿数不足60人规模的幼儿园按60人核定公用经费;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7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陈秋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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