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一则批复,原则同意《贵州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设立贵州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
贵州省人民政府要求,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基金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制度,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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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民政厅的消息,截至2017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573.5万人,老龄化率达16%,老年人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19.3万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贵州早在2003年就已迈入老龄化社会。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条例》,到2020年,全省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张;全省新建30个老年养护楼、50个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项目;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完善老龄法律法规和维权机制,强化全民关怀老年人的思想观念和助老意识,营造浓厚的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三项制度,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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