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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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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8 09:12:56  来源:多彩贵州网  

  10月17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2017年度全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贵阳市、黔西南州等2个市(州)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安顺市、铜仁市等2个市(州)考核结果为良好等次;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六盘水市等5个市(州)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

  2017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情况汇总表

  2017年度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总体情况:

  从考核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积极作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守好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积极探索典型经验和做法,为贵州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下坚实基础。

  绿色发展指数情况

  按照国家统计局指导意见,2017年度考核继续沿用上一年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绿色发展指数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和绿色生活等6个方面,涉及49项指标,其中15项约束性指标。本次评价中,“四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因统计制度方法原因暂不能核算市州数据,实际参与评价的指标共48项,总分为98分。经测算,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分别为贵阳市(83.63)、遵义市(75.97)、六盘水市(75.50)、安顺市(80.27)、毕节市(75.96)、铜仁市(78.11)、黔东南州(76.08)、黔南州(73.88)、黔西南州(83.35)。

  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亮点情况

  各市(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中积极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自主改革试验和体现地方首创精神的亮点工作。

  贵阳市挂牌成立全国首个绿色金融法庭,积极开展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工作,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审结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遵义市成功举办由民革中央、云贵川三省政协主办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发展协作推进会,积极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赤水河谷的环保生态和产业发展。

  黔西南州创新建立“河长云作战指挥平台”和黄泥河两省三市(州)联合保护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制度,万峰湖湖面养殖网箱清理力度空前、成效显著。

  毕节市率先开展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建设工作,启动了全省第一个水权交易试点。

  安顺市围绕五型城市的发展目标推进绿色家园建设,制定出台第一部实体法《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管理条例》。

  黔东南州积极开展绿色生态脱贫,创造性建立“垃圾不落地”卫生管理新机制和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管用”机制。

  铜仁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提出“一区五地”发展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绿色发展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黔南州着力开展都匀三江堰水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长顺县积极探索“产城景”融合发展路径。

  六盘水市首创性提出《六盘水绿色红利凉都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持续深化“三变”改革。

  这些创新性举措推动了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各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显。

  公众满意度测评和生态环境事件情况

  此次公众满意度调查委托贵州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面向全省9个市(州)共计6790个有效样本进行抽样调查,涉及生态环境10个方面的满意度及生态环境年度改善情况。

  经调查,公众对我省生态环境较为满意,全省综合满意度为83.46%,较去年增长2.11%。各市(州)公众满意度分别为贵阳市85.2%、遵义市83.62%、六盘水市80.78%、安顺市81%、毕节市80.35%、铜仁市87.3%、黔东南州83.73%、黔南州85.25%、黔西南州82.36%。

  2017年度全省9个市(州)均无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但各市(州)均不同程度存在严重破坏林业生态环境责任事件,违法占用林地现象仍然较为突出。2017年度各市(州)已查处的大于50亩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达1349起共213074.04亩,其中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违法占用林地100亩以上的)达648起共164394亩。(刘竹寒)

责任编辑:龙庆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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