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案,我省提出到2020年,按照“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要求,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另外,补充优化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要素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建设覆盖全省所有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体系,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实施全面有效监控;健全技术规范体系;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
同时,建设完善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全省统筹、天地一体、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方案还提出了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保障机制和措施,如我省将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机制,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等方面,实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与机制建设。
方案要求,我省各相关部门要在2018年9月底前,编制地方和部门2018年至2020年的实施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监测网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机制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杨林国)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