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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2015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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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05 15:25:08  来源:贵州日报  

  1月12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近日出台2015年度新农合补偿政策,提高普通门诊统筹补偿、优化住院医药费用补偿、继续巩固实施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更多参合群众将因此受益。

  据了解,2015年起,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提高到400元左右,不断提高门诊受益率。普通门诊补偿原则上控制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可酌情适当放宽到县级医疗机构。

  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政策得到优化。根据新政策,经转诊的,省级Ⅰ类医疗机构即省级二级(含二级)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省级Ⅱ类医疗机构即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起付线以上,住院费用8000元或低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50%,高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60%;非转诊的,省级Ⅰ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0元,省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高于起付线部分补偿比例为30%。

  继续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2015年起,巩固实施儿童先心病等24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同时,省内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现场即时结报。此外,将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和重大疾病发病及费用等情况,适时增加病种范围。

  据了解,我省2015年度新农合医疗补偿的总体目标为: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提高到20万元,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维持在68%左右,其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4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应达到我省限定费用的80%左右。住院率控制在10%左右。(记者 张元斌)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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