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调整 月缴上限为5134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8-01 10:54:40  来源:贵阳晚报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调整

  单位和个人缴交比例分别为缴交基数的12%和5%,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5134元、168元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下限标准分别为5134元、168元。

  根据2017年调整新政,机关单位缴交基数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保留的改革性补贴”执行;事业单位缴交基数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运动员缴交基数按“基本工资+基础训练奖+考核训练奖+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

  据悉,2016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为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本次单位和个人的缴交比例分别为缴交基数的12%和5%,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根据贵州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度贵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测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5134元,与2016年至2017年度的缴存上限相比,标准上浮了452元;

  根据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7年度贵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测算,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至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下限标准不得低于168元,与2016年至2017年度的缴存下限相比,标准上浮了8元。

  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肖达钰莎)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贵州省纪委通报4起吃拿卡要扶贫资金典型案例
下一篇: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督察情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