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翁增荣多次驾驶公车从贵阳到罗甸及周边地区钓鱼。在组织调查期间,其仍驾驶公车到罗甸钓鱼,并隐瞒事实。据此,翁增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通报强调,节日期间,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做好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严禁党员干部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等活动;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引领形成文明祭祀良好风尚。(记者王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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