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拉黑”不良奸商,“根除”假冒伪劣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7-03-17 09:18:2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谢官梅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说:“我们要给优质产品‘点赞’,把不良奸商‘拉黑’。大家共同努力,让我们的优质产品一天一天多起来,让我们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人民网)

  近些年来,为规范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我国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打假治劣的活动。 然而,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假冒伪劣等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其原因固然有其市场经济自身逐利性的缺陷所致,但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对打假治劣斗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尚有多种“病症”还未得以治疗,致使假冒伪劣商品“病根”难除,出现“打假”变“假打”、斩草未除根,“春风吹又生”的现象。要夺取打假治劣斗争的更大胜利,还必须注意“诊治”。

  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数据库。将企业登记的基本情况及因生产销售假冒侵权商品或商品被依法检验确定为不合格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作为重要的警示信息。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扫描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输入企业相关信息等免费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业绩信息、预警信息和警示信息。将实施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企业和企业法人、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纳入黑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的诚信状况与授信挂钩,同时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

  强化行政处罚力度。不法商家之所以敢于违法从事商业活动,其根本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即使被查获并接受现行的行政处罚,他们还可以“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因此仍然有很大的“利润空间”。因此,政府执法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商人的嚣张气焰,让违法商人永无“翻身之日”。 此外,对在流通领域查处的售假案件,不应只作局部处罚,应追根溯源,从查处的案件线索上溯回查处制假窝点,从源头上予以治理,做到标本兼治。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队伍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通过专门的培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执法水平,让他们能够规范、有力地办理案件并能抵制住各种诱惑和来自方方面面的“说情风”的压力,正确行使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尽心尽力地维护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上一篇: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简政放权
下一篇:“精、实、新”留住“清风”不散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