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5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提出,到2020年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任务,并明确采取分年度实施的方式,将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地,明确从2016年起到2020年,每年至少完成6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温贵钦介绍,为了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我省采取了多种举措:
一是各级政府在充分考虑当地政府承载能力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通过辛勤劳作,仍然存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问题的贫困群众搬迁安置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城镇。
二是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培育优势产业,以产业吸引农业转移人口,以产业提升城镇集聚人口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发展提供就业保障。
三是在城市就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引导、鼓励学生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
四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制定城乡衔接、接续的各类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辖区全部常住人口,推动农村区域就地就近城镇化。
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7月,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意见》、公安机关升级改造了“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确保了居住证申领、制作、发放与《居住证暂行条例》相衔接。用人单位、学校、社区村(居)委及个人均可登录该系统进行注册、居住登记、查询和居住证申领等业务。2016年,全省制发了居住证175539张。
2016年,全省有6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自愿落户城镇。
此外,温副厅长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配套政策体系即解决保障问题。为了解决该问题,我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原则制定保障政策,目前省级层面出台的配套政策已有24个,初步搭建了涵盖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体系框架。(记者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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