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防止报废机动车辆重新流入社会,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2月23日,由剑河县交警大队委托剑河县汽车报废回收公司,对农村交警一中队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的83辆报废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理。
据了解,剑河农村交警一中队自2014年进驻南明镇以来,在县交警大队及辖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实南明、敏洞、盘溪三个乡镇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利用摩托车上牌减征优惠政策,积极开展“送证上门”、“送证下乡”、“流动车管所”等利民惠民活动。同时,为净化辖区道路环境,农村交警一中队还通过“逢场必赶”、“五进宣传”、“红白喜事打招呼”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摩托车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醒人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这批依法公开销毁报废的摩托车包括已达报废年限车辆,以及超过法定处理时间并经公示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车辆,其中二轮摩托车76辆、三轮摩托车5辆、小型货车1辆、小型面包车1辆。(唐仁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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