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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91名党员干部受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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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2 09:04:3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涵养铸就山清水秀的良好政治生态,剑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让党纪处分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2017年以来,该县有91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

  开展“森林管护区”创建,作好日常监督。剑河县以“森林管护区”创建为载体,推进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一公示自己的职责任务,通过两个“工作台账”纪实履职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加强对管辖党员干部的动态管理,一方面通过“干部去向公示牌”对所管护“树木”实行去向动态跟踪,另一方面加强对所管辖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确实抓好日常监督。

  推进“常态化约谈”,抓好日常保健。剑河县将干部约谈常态化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做到对干部职工作提醒、示政策、明纪律、鸣警钟、亮红灯,做到早预防、勤提醒、常监督。目前,全县各责任主体对所辖党员和干部共开展常态化约谈2726人次,其中履行主体责任约谈1770人次,履行监督责任约谈956人次。

  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剑河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准确把握政治生态“树木”与“森林”关系的同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扛起“护林”的根本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年来,对91名党员干部进行党政纪处分,其中属于“第二种形态”有66人,属于“第三种形态”有19人,属于“第四种形态”有6人。(全宏波 李苏英 刘子英)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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