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各级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10533家,其中省级社会组织1080家。
《指引》明确,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贵州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信息,也可选择本组织网站、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内部刊物及与会员、服务对象、捐赠人约定的其他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经核准的章程,机构设置情况,负责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等数十项。基金会、慈善组织的年检报告书应当全文向社会公开。
社会组织应当保证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信息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情况,将作为民政部门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评选表彰等的重要指标,可以作为其他部门开展委托事项、购买服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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