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源于2011年3月,当时还是赵某妻子的小王流产之后,来到了贵阳某医院住院,急需医疗费一万余元。赵某当时手头没钱,只得从岳父王某处借了一万元,用于妻子的治疗。5年来,岳父没追讨,赵某也没归还。今年1月,赵某和妻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了婚。不久后,已经是前岳父的王某多次上门找到赵某,讨要当年借出的一万元。
赵某声称,自己当年借款是为了给妻子治病,王某也知道这笔钱用在了自己女儿的身上,如今就算要追讨,也应当由前妻来承担。
王某却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住院时,跟赵某还是合法夫妻,丈夫出钱给妻子治病天经地义。更何况,当初来找自己借钱的是赵某,又不是自己的女儿。他强烈要求赵某偿还全部借款。
见双方各不相让,出警的民警只得引导王某向开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24日,开阳县人民法院裁定,这笔借款由赵某和前妻各承担一半,赵某应归还前岳父5000元。对于这个裁定,当事双方均表示同意。(任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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