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去年全省消费品市场表现较为稳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8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增速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据分析,4大因素促进消费增长,3大因素影响我省消费市场。
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分别比上年增长19.4%、20.9%、13.0%和5.0%,拉动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6、0.4、1.2和0.4个百分点。
家居家装类商品快速增长。五金电料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分别比上年增长27.6%、19.5%,两类商品合计拉动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3个百分点。中西药品类持续快速增长。全省限额以上中西药品类商品比上年增长16.1%,拉动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个百分点。
全省限额以上石油类、汽车类商品占全省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比重分别为31.0%和32.4%,分别比上年增长4.1%和12.6%,拉动全省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7和5.0个百分点。
随着智能手机不断更新换代,特别是苹果、三星等国外手机进入国内市场,全省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稳步增长,限额以上通讯器材类商品比上年增长22.1%。
据分析,4大因素促进消费增长:政策扶持拉动消费;其次是居民收入增加,提升消费意愿;旅游拉动消费;会展经济带动消费。3大因素影响我省消费市场:市场缺乏新的消费热点:石油类商品对消费拉动作用减弱;购买力外流,网络购物对我省传统零售业的冲击越来越明显。
作者: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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